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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烟花燃放-江西萍乡市喜洋洋出口花炮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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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专业焰火策划以及实施</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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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2碧云国际社区元宵焰火晚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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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5 Feb 2012 03:19:2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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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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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时间：2012-02-04 地点：上海碧云国际社区 主题：元宵焰火晚会 时长：25分钟 所用产品：特效高空组合烟花 红灯高照 璀璨星空]]></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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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南通棕榈湾烟花燃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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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Aug 2011 14:24: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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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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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骏和棕榈湾是全球“食品帝国”新加坡第一家企业集团旗下骏和地产集团开发建设的南通东区首席标杆大盘，也是骏和地产集团布局长三角战略的标志性高端项目。7月30日上午9点，骏和棕榈湾售楼处在万众期待中盛大公开，与接待中心一起公开的还有骏和棕榈湾的2000多平米豪华会所以及12000平米的示范景观庭院。晚上7点，骏和棕榈湾为回馈广大市民的热心支持，在骏和景观庭院的室外游泳池的水中T台上举行了盛大的地中海风情晚会。 2011-07-30 大型烟花汇演 烟花燃放]]></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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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镇江烟花爆竹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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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May 2011 05:56:1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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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category><![CDATA[镇江烟花爆竹批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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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镇江 配合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特许专营店曾被不少投资者视为香饽饽，纷纷抢滩登陆。可不过半年，记者近日发现，专营模式已面临生存危机。不少专营店已关门大吉，部分则艰难图存。部分经营者和热心市民质疑，烟花爆竹特许专营模式是否适用。 “原来附近有好几家，怎么现在都关门了？”家住中营街的吴老先生本想给即将过生日的孙女买些烟花爆竹庆祝，可寻遍梦溪路至花山湾一带，也没找到一家正常营业的烟花爆竹专营店。无奈之下，他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区梦溪路、电力路、大西路等原本烟花爆竹专营店较为集中的路段，发现不少悄然停业。有的虽招牌还在，却已贴出转让告示，有的早已经改换门庭，经营其他生意。仅剩少数几家还在勉力维持，有些悄悄开展多种经营。 淡季太长、销量大减、租金人力成本上涨……无论是还在苦撑的少数经营者，还是那些已关门歇业的投资人，几乎个个都能倒出一大堆苦水来。“不转怎么办？没想到这东西季节性太强，可以说除了过年，其他时间全是淡季，实在耗不起。”桃花坞路上一家招牌还在的烟花爆竹专营店大门紧闭，隔着玻璃门窗，记者发现店内已空空如也。根据门前贴的转让告示上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经营者李先生。据他介绍，去年底，正是看准烟花爆竹全年安全燃放，销售实行专营，他才投资。春节期间生意很红火，获利不少，可没想到刚过正月十五，便急转直下。除房租、人员工资、水电等成本外，随着气温升高，降温安保措施成本也在上升，所以他决定赶紧关门转让减少损失。 电力路原本拥有多家专营店，可如今大多已悄然撤退，仅剩一家还在苦苦支撑。店主侯女士是个直爽的东北人，连连抱怨自己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她说，在家乡不但过年期间，平时一般节日，也会有不少人家燃放烟花爆竹营造过节气氛。她以为，政策放开后，镇江也会如此，便果断投资。如今虽“挤跑”了竞争对手，可月均收入也不过千元左右。“房租都不够。”因门面租了一年，也指望下半年生意好转，她想再熬一熬。记者发现，一些像侯女士一样心存希望的经营者除了苦熬外，还利用店面开展多种经营，通过销售饮料、饰品甚至香烟等商品，贴补损失。 “常年专人、专店专营，是不是要求太高了？”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既然平时销量并不大，专营店没必要常年专营。有市民支招，应让专营店与其他季节性商品相结合，共享店面资源，实现错时盈利。]]></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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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黄浦江烟花燃放-慧公馆婚庆冷烟火试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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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4 May 2011 16:11:1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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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category><![CDATA[婚庆烟花]]></category>
		<category><![CDATA[求婚冷烟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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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时间：2011/05/04 地址：黄浦江畔/上海慧公馆 主题：新人求婚冷烟火燃放]]></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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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苏州昆山焰火燃放 烟火晚会策划燃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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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2 May 2011 07:45:1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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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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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我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经上海市消防局批准的首家“A”级焰火晚会专业燃放公司。企业拥有一批专业烟花策划编排燃放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燃放设备配套齐全。成立至今，已成功承办过数百场大中小型烟火晚会，得到了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企业同时与江苏、浙江专业烟花燃放公司紧密配合，配有各种舞台特效烟花、节庆礼花、盆花、日景烟花；产品品种齐全、品质上乘，根据你的需求因地制宜地策划设计出最佳编排燃放方案，使您得到最好的现场效果和活动气氛。 　 我司乗着“严谨、敬业、诚实、创新”的务实精神；为您提供欢乐祥、喜庆热烈的烟火表演。 　 主营业务：承接重大节庆活动焰火策划燃放，企事业单位节日庆典焰火策划燃放，演出晚会特效焰火策划燃放。]]></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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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昆山市张浦镇签订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责任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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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2 May 2011 07:11:5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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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category><![CDATA[昆山烟花爆竹销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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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春节将至，昆山市张浦镇切实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0年2月2日，张浦镇安监办组织对全镇16家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店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烟花爆竹经营、临时储存、燃放等进行明确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的售前和售后的检查记录。同时，镇安全办与全镇16家经营户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并发放《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须知》16份，并告知经营单位张贴告示。同时，从烟花爆竹的燃放事项的环节着手，前段时间在学校放寒假前，把《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及《安全须知》宣传到学校，要求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告知不满12周岁学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并要在成年人的监护下燃放，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并细化应对措施。检查中,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销售户，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爆、燃事故。]]></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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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长沙烟花爆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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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9 Apr 2011 07:46:4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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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产品包装]]></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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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不论是欢庆节日还是家有喜事，爱热闹的长沙人总喜欢放上几挂鞭炮、燃放几箱烟花渲染气氛。不过，往后燃放烟花爆竹可得多留个心眼，一不小心可能面临治安处罚。长沙市公安局今日通报，4月30日至9月30日长沙将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及爆炸物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将立案 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警方将从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燃放及非法生产爆炸物品三个领域，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爆炸物品的整治。在烟花爆竹运输领域，将出台《长沙市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在道路上运输烟火药和含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的、跨省运输黑火药和引火线的、烟花爆竹产品（含礼花弹）和黑火药、引火线以及重要危险性原材料流向未能进行信息化监管的、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等6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一律立案查处。 同时，长沙公安机关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收缴流散在社会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爆炸物品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全力缉拿在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 随意燃放烟花小心挨罚 在烟花爆竹燃放方面，警方将加大力度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行为，警方将一律依法处罚。 据悉，目前长沙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没有具体禁止时间，但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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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昆山花桥烟火燃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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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9 Apr 2011 05:21:5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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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燃放案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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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燃放主题：企业产品发布会暨烟火酒会 时间：2011-05-06 地点：昆册花桥 燃放时长：10分钟]]></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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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国内烟花现状和国外对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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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5 Apr 2011 14:56:5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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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国烟花现状]]></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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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年春节期间一些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又连续发生多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最近人们再次将烟花爆竹的“禁与放”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春节燃放的烟花该不该禁？不禁又该如何管理才不会出现安全事故问题？本人谈谈自己的观点。 烟花爆竹不能禁 我国自唐朝开始，在春节、元宵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就有举国上下燃放烟花爆竹驱邪、祈福的习俗，至今有1500多年的历史。春节元宵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中国人心目中根深蒂固。1976年春节毛泽东已重病卧床休息，年夜饭都是工作人员一口一口地喂给他吃。工作人员怕影响毛泽东主席的休息和病情，没有燃放烟花爆竹。但到深夜，躺在病床上的毛泽东隐隐约约听到从中南海红墙外传来的鞭炮声，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不放鞭炮不算过年，放几掛鞭炮吧！”工作人员燃放后，他老人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中国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世界各国人民也喜爱。中国烟花爆竹自宋朝开始流传到世界各国后，许多国家的民众在圣诞、新年、国庆等重大节日都有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据统计目前在圣诞、新年有燃放烟花爆竹习惯的国家和地区高达76.3%。燃放爆竹是人们喜悦心情的释放，是一种对未来幸福的寄盼，是吉祥、喜庆和幸福的象征。正是由于这些特性，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在千多年后仍然能得到传承和发扬，能传播到世界各地并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和喜爱。 “不放烟花爆竹，不算过春节”是绝大多数国人的心声。如果颁布禁止燃放的烟花的法令，肯定会遭到国人的普遍反对。原来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也有一些城市颁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性法令，违者予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理，尽管如此，但执行效果都不好，民众在春节期间为追求“年味”，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屡禁不止。政府禁放法令陷入“法不责众”的尴尬，用一位某市高官的话说：“禁放法规执行效果甚微，执法成本过高，法律的尊严受到挑战。”从2005年后，在国民的强烈要求下，几乎所有的城市都逐步取消了禁放的法令，把禁放改成了限放，允许人们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这完全可以充分说明，禁放烟花爆竹在中国是违背民意的，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粗暴践踏，当然也是行不通的。我们中华民族老祖宗发明的烟花爆竹，已经燃放了1500多年，目前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能燃放，为什么我们不能燃放了呢？ 安全事故不是烟花爆竹本身惹的祸 德国、美国、荷兰、等国家每年要从我国进口几千万箱烟花爆竹产品，象我们春节一样集中在圣诞、新年期间燃放，但他们没有出现象我国春节期间那么多、那么严重的安全事故。荷兰每年圣诞、新年燃放200多万箱烟花爆竹产品，2010、2011年连续两年没有出现人员致命伤亡现象。德国每年圣诞、新年燃放近400万箱烟花爆竹，从2005年起，没有出现过致命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安全事故。他们燃放的烟花爆竹都是我们国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他们为什么在燃放过程中不会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呢？这主要他们有三个方面成功管理的经验： 第一，制定了进口烟花爆竹产品的严格质量安全标准。特别是对普通消费者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在药物总量、高爆炸当量药物成份含量，产品的种类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并对每一种进口的烟花产品都进行质量安全许可号制度，这样就把有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把烟花爆竹产品的燃放安全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按他们的烟花管理机构人士说，他们批准进口的烟花爆竹产品即使质量出问题或燃放不当发生安全事故，事故也不会致人死亡或严重致残的现象。 第二，严格打击进口和销售非法高危烟花产品的行为。像在荷兰，2007年非法高危烟花新产品的走私和销售十分猖獗。2007年圣诞节荷兰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400多起，造成了3人致命死亡，1100多人受伤，23所小学被烧毁，1000多辆汽车被烧，损失4300万欧元。但从2008起开始，荷兰政府加大了打击非法高危烟花产品的走私进口和销售的不法行为，对走私进口和销售非法高危烟花产品的企业进行刑事犯罪调查。2008年共对10家非法进口和销售高危烟花爆竹产品的企业进行了刑事犯罪调查。有的企业被处以50-100万欧元罚款，有的企业法人被判刑入狱。在重拳的打击下，走私和销售高危烟花爆竹的产品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安全形势迅速好转。2010、2011年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亡的记录，引起的火灾事故仅一起，损失7万欧元。 第三，加强与产地政府的合作，加强进口烟花质量安全监管。例如荷兰、德国政府每年都要派主管烟花爆竹的官员来我国与我国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出口产地政府共同商计如何加强出口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系列问题，建立与销售地和生产地两地政府质量安全共同监管联动的机制。 而我国目前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市场现状是： 一、高危A级专业人员燃放烟花充斥整个市场。相当一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没有起码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把高危的A级烟花卖给普通消费者，有的蓄意将A级产品标识为普通消费者燃放的B级产品，有的企业干脆在产品上不标明产品危险级别，浑水摸鱼。据了解，目前普通消费者燃放的烟花爆竹，有20%是超标危险产品。某市烟花办在春节烟花爆竹市场检查中发现有5寸组合并数量达到60发组合礼花，总药量高达30多公斤。这样巨大药量高危的烟花产品在A级产品中都被禁止。 二、我国现行的《烟花爆竹质量与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很大安全漏洞，许多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产品危险程度过高，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人员致命伤亡。例如我国国标中规定B级组合礼花最大的药量是3000g，而欧标中规定相当于我国B级的三类组合礼花（不包括有喷花组合的）最大药量只有1000g。最大药量是欧标的3倍，并且我们的国标中对具有高强度爆炸当量的药物成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例如：对B级组合礼花的单发药量规定，国标规定≤60克，欧标规定≤40克。国标对药物的成份没有规定，而欧标作了明确规定，高强度爆炸当量开爆药黑火药≤20克，硝酸盐/金属基≤8克，高氯酸盐/金属基≤4克。由于我们国标的缺陷，导致相当一部分企业在生产时钻这个空子，在总药量控制下，增加高爆炸当量药物成份含量，使烟花产品的响声更大，燃放效果覆盖面更宽，例如，做一发B级组合烟花的单发，如把它做成效果药为高氯酸盐/金属基的“雷王”产品，它的高爆炸当量的炸药药量可以高达20克，而这种产品完全是符合国标的，但这个药量的单发产品的爆炸威力，相当一颗军用手雷威力。 三、假冒伪劣爆竹产品非常普遍。烟花爆竹产品是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产品质量本应严格，但目前我国烟花爆竹市场上是假冒伪劣产品非常普遍。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10年底止，全国共有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909家，而注册了产品商标的企业不到2500家，这个数据说明，有50%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涉嫌假冒伪劣。我国著名的烟花爆竹品牌——浏阳花炮在全国各地都被不法企业假冒生产销售。在浏阳市邻近的一个县级市25家烟花生产企业全部是假冒浏阳花炮品牌进行销售，没有一个产品是以自己的企业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总体来说目前我国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就一个字：乱！这种状况，不出安全问题才是怪！出问题才是正常的。因此我国这些年来燃放烟花爆竹出现重大的问题，不能怪烟花爆竹本身，而是人祸！ 严管是唯一出路 本人认为遏制我国人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多发的基本出路在于把握烟花爆竹产品本质的质量安全，强化监督。 第一，要尽快修改和制定更加安全、环保的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使普通消费者的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更环保、真正安全。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注重的气氛、安全，而不是效果。燃放效果的好坏是专业烟花爆竹追求的目标。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不仅要严格控制总药量，而且重点要严格控制高爆炸当量药物的含量，建议在修改过程中参照欧标一类、二类烟花爆竹标准作为普通消费者烟花爆竹产品标准进行制定。在制标的过程中要把握安全、环保的底线，安全的底线一是即使产品质量问题或燃放不当或运输搬运过程不当或发生意外引发安全事故也不会发生人员死亡或严重致残的事件。二是产品在非蓄意犯罪的非不当燃放过程中不容易引发周边财物火险。环保的底线一是在安全燃放距离外，产品燃放的噪音不能超过120分贝。二是产品在燃放过程中不能产生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气体和残渣成份。 同时在修改标准时，不仅单纯地听取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意见，还要听取安全消防、环保方面专家和消费者的建议，更重要的是标准的数据不能凭经验和推测，一定要有实验数据作为依据。 第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铲除不安全或超危险级别烟花爆竹产品的源头。按我国新的烟花爆竹管理体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生产许可证，仓储基地的许可证，销售企业的许可证，应该是牵头的烟花爆竹主管部门，作为牵头主管部门，不能只管在生产过程中不出安全事故，不管生产出来的产品会不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全的隐患，应该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承担起监管的责任。第一，建议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技术准入的门槛，确保企业有生产质量安全可靠产品的能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的好坏的关键决定因素不是生产企业的生产厂房及设施的硬件条件的好坏，而是靠企业的生产技术力量的强弱和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和有效的运转来决定。 目前我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准入重点为是对生产厂房及设施，而对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必配的技术力量的质量控制没有做硬性的准入规定，因此建议在新批或换发生产许可证要新增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的条款，例如：所有生产企业必须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按生产不同危险级别产品的不同要求，要达到不同数量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建议建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备案登记制度，确保每种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每种生产的产品都应经过质量安全审查，对审查不合格或没有通过审查的产品不能生产，同时对没有取得质量安全备案登记产品生产的以非法生产论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或超危险级别烟花爆竹产品的出现。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仅对产品的销售、燃放安全有利，而且对抓好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十分有利，因为建立了产品质量安全备案登记，就可以控制企业使用高危、高敏感和稳定性差的药物的使用，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可以提早知道企业将要采用新工艺，新配方进行生产，便于及时督促企业对职工进行新的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安全技能的培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产品质量主管部门要强化产品质量检验，堵住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消费市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运输安全和消费燃放安全，必须严格检验和监管。烟花爆竹主产区质监部门要做好产品质量出厂和批次检验，一定要做到每出厂一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没有经过检测的产品不能出厂。要坚决杜绝只收钱，不检验，只发合格证的现象出现。要使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出厂进入销售市场。销地工商和质监部门要重点为打击经营没有加贴合格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强化质量检验的权威性。 第四，建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产销两地联合监管机制，切断非法烟花爆竹的运输通道。现行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是由销地经营公司申请、销地公安机关审查签发，这种审查体制，有一种缺陷，就是缺少了产地的监管，现行的制度容易造成销地经营公司拿了甲生产公司提供的资料申请了道路运输许可证却到甲生产工厂同一产地的乙工厂提取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给非法烟花注入市场留了可乘之机。同时，烟花爆竹管理专业性很强，一般非主产地的公安管理部门很少有业务非常熟悉的民警来把关，不知道所准运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是否真正的安全，而这些产地公安部门却十分清楚。现在公安机关的电脑都实行了全国联网，因此建议《烟花爆竹产量运输》实行销售和生产两地公安机关网上联合审查，销地公安签发，启运前产地公安机关在运输许可证背书审验签字盖章的联合监管机制，有效地打击偷运非法烟花的行为。 第五，强化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销售超规格烟花和假冒伪劣烟花产品的查处力度。烟花燃放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在生产环节源头上把好关，同时要严管市场销售环节管理，切断追求大药量、高刺激的市场需求，如果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能在市场有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就能给不法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和经销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诱惑。巨大的利益诱惑，就会引诱不法企业铤而走险。销地工商和安监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超规格、超药量和假冒伪劣产品等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对销售非法烟花的经营企业不仅要吊销营业执照，而且要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同时通报产地政府，追究生产非法烟花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只能用重典，才能刹住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市场歪风，切断、消除非法烟花爆竹的利益源头。 第六， 增加零售企业告之消费者安全燃放的法定义务，减少不安全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60%以上的燃放事故都是由不正确的燃放所造成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除要求生产企业在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有显眼且明确的正确燃放方式和燃放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以外，销售企业一定要承担对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告之的法定责任。零售人员在销售每种烟花爆竹产品时，一定要将该产品的正确燃放方式，安全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书面告之购买者，同时要口头进行解释和提醒。对没有履行安全燃放告之义务，消费者不当燃放引起安全事故的，经销企业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燃放告之义务的落实，每个零售企业都要有一定数量经过培训合格的烟花爆竹销售专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取消其烟花爆竹产品零售资格。 第七，开放对个人或企业申请小型专业焰火燃放的审批，满足人们对专业焰火燃放的需求。随着国家对A级焰火产品管理的加强，原来个人或企业在重要喜庆活动到商店买一些专业烟花爆竹产品进行燃放的现象将不再存在。但这个市场需求仍然存在。而目前很多地方专业烟花爆竹燃放还未对个人或企业申请进行开放，仅仅对政府，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业进行大型焰火燃放审批。因此建议各地公安机关要开放对个人或企业申请小型专业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审批，否则非法燃放专业烟花的现象就不可能杜绝，同时建议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加强专业燃放人员的培训，增加专业燃放人员的数量，尽可能满足市场的需求。]]></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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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创新烟花展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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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4 Apr 2011 02:23:2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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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关于参加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创新烟花展示评比座谈会的邀请函 各焰火燃放企业： 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始创于2000年，迄今为止，“音乐烟花节”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每年吸引近10万观众购票观摩，成为雅俗共赏、老少咸宜、近悦远来的经典节庆活动。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有着独特的艺术表现力、使音乐与烟花达到完美结合的境界；也有着极其强大的推广力，一些焰火燃放企业通过赛事平台走进了上海，走出了中国，走向了全世界。 为了进一步丰富“音乐烟花节”的内涵，不断推陈出新，今年，组委会将联合国际烟花协会在本届“音乐烟花节”上增设创新烟花展示评比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挑选部分具有烟花产品开发、创新能力的烟花公司来参加“音乐烟花节”创新烟花展示评比。评比获胜的公司，将给予重金奖励，并推荐参加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的音乐烟花专场比赛，并借此进入上海市场。 为使评比项目圆满成功，“音乐烟花节”组委会将派要员于4月28日来浏阳召开座谈会，系统讲叙历届上海音乐烟花节的有关情况，全面解析创新烟花展示评比项目的内容。热诚欢迎希望了解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的相关情况或有意参加本届“音乐烟花节创新烟花展示评比”的燃放企业参加座谈会。具体事项如下： 时间：5月6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座谈会时间原定4月28日，因上海官员行程调整，故改为5月6日） 地点：国际烟花协会秘书处 浏阳市行政中心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嘉宾：上海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旅游处副处长、上海国际音乐烟花节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李正明先生；国际烟花协会秘书长：刘东辉先生。 座谈会分上、下午两场进行，两场内容相同，企业只需根据时间安排选择其一，每场只限15家燃放企业、每家企业只限1名代表参加，请有意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填写好下列回执表于4月28日下午4点前回传至国际烟花协会，我们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座谈会的人员名单。]]></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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